市纪检监察机关召开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会议
来源: 化州市新闻中心 | 2016-08-15 00:00:00
0
图为市纪检监察机关召开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会议现场。董尚娇 林海清 摄
8月12日,市纪检监察机关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会议在市行政中心办公大楼召开。会议主要目的是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传达
图为市纪检监察机关召开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会议现场。董尚娇 林海清 摄
8月12日,市纪检监察机关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会议在市行政中心办公大楼召开。会议主要目的是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传达贯彻上半年茂名市纪检监察工作总结会议精神,总结我市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析形势,明确目标,部署下半年工作任务。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朱金生出席会议。会议由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李红兵主持。
会前,由市委党校联络室主任曾金水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宣讲辅导课。会上,李红兵通报我市纪检监察机关2016年上半年工作情况。
会议指出,今年上半年,在市委和茂名市纪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密围绕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目标任务,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认真夯实“两个责任”;保持惩治腐败高压;弛而不息纠正“四风”;持续推进基层治理;强化换届纪律监督;从严落实巡视整改;深入推进源头防腐;切实抓好自身建设。
就如何进一步推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朱金生强调:一、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要正视问题。二、把握动向,保持定力,重视把握当前五方面的新动向:对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误读,对反腐败形势的误判,对反腐败工作的误解,对惩治腐败力度的误导,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误伤。三、明确要求,做好工作。要统筹好反腐败斗争的“时、度、效”,要理解和践行好“四种形态”,要协同推进“两个责任”的落实,要充分发挥派驻监督作用,要结合巡视问题整改,深化标本兼治。四、正人正己,当好表率。要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树立“四种意识”,要认真抓好“能力建设年”活动,克服“能力恐慌”,要强化担当精神,防止“软骨病”,要加强内部监督制约,警惕权利异化,要增强党性修养,谨防心理失衡。
记者:林海清 实习记者:董尚娇 /责编:黄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