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超载、酒驾 请向这些交通陋习说“NO”

来源: 钱江晚报 | 2014-12-05 10:15:37

12月2日是交通安全宣传日,萧山区交警大队在江寺公园展开了“抵制七类交通违法 安全文明出行”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与此同时,为期一个月的“中国式交通陋习”整治活动也于上周正式开启。 据

    12月2日是交通安全宣传日,萧山区交警大队在江寺公园展开了“抵制七类交通违法 安全文明出行”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与此同时,为期一个月的“中国式交通陋习”整治活动也于上周正式开启。

    据了解,所谓七类违法,指的是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和不礼让斑马线。路面执勤交警和电子交警,都将重点关注这些陋习。

    交警部门向广大市民倡议:

    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和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和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交通信号。

    摒弃“六大交通陋习”: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

    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酒后驾车、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

    违章案件,触目惊心――

    抢黄灯的货车撞上闯红灯的摩托车:1月17日下午,凌某驾驶一辆轻型普通货车,沿萧山区党湾镇党农线由北往南行驶到爱华路口时,眼看信号灯正在黄闪,凌某赶紧踩油门闯过去。不料,对向车道的一辆二轮摩托车闯了红灯,与货车相撞,摩托车驾驶员米某飞出车外,最终未抢救过来。

    酒驾还未处理完,又醉酒驾车:11月22日傍晚,王某酒后驾驶一辆无牌车,开到建设四路与通惠路路口等红灯时睡着了。经检测,王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193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进一步调查后发现,王某酒驾已不是第一次,9月份就曾被滨江交警查获过一次。

    开汽车遇人行横道未减速:2月20日下午,陶某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浦阳镇某村路口时,一辆二轮电动车从人行横道处横穿马路,陶某未提前减速,刹车不及,将电动车驾驶员瞿某撞出几米远,最后瞿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3月6日上午,金某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在萧山区瓜沥镇行驶至衙坎线交叉口时,因没有按规定变更车道,与同向的一辆左转弯的重型自卸货车发生碰撞。金某被货车拖行几十米并碾压,终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驾驶机动车注意力不集中:9月8日,一辆红色小轿车行驶至金城路风情大道东侧时,由于驾驶时注意力不集中,与中央隔离护栏相撞。10多米的铁质护栏被撞飞撞烂。所幸轿车驾驶员只是轻微擦伤,但红色小轿车却车损惨重,车头部位几乎面目全非。

    电动车闯红灯:7月15日下午,张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开到闻兴路口时,东西走向的路口为绿灯,一辆二轮电动车突然闯红灯由南向北驶来,直接与张某的轿车相撞,电动车驾驶员魏某受伤。

    电动车逆向行驶:1月20日晚上,一辆轻型普通货车行驶至进化镇墅上王路口右转弯进入进化诸坞村便道时,与一辆二轮电动车相撞,造成电动车驾驶员徐某受伤。经调查,徐某是由北向南沿03复线东侧非机动车道逆向行驶,后直接左转弯才会导致事故发生。

    行人过马路不走人行横道:4月27日晚上,余某由北向南横穿信益线,不幸被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轻型普通货车撞倒。余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就在余某横穿地方10多米的不远处,就是人行横道线。余某贪图方便,随意横穿马路,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生活刊记者 谢颍浠 通讯员 陈凌丽

上一篇:新疆举办农产品电子商务推介会

下一篇:鸡蛋期货增仓上行 反弹空间有限

热点排行

专题

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