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外出学习社区创建省文明城市工作经验

来源: 新闻中心 | 2016-05-05 11:17:45

 4月27日至28日,我市组织相关职能单位前往江门市、佛山市调研学习社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经验,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创建理念,理清创建思路,优化创建措施,顺利争创广东省文明城市、成功打造文明城市这张名片提供借鉴。  市委


 427日至28日,我市组织相关职能单位前往江门市、佛山市调研学习社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经验,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创建理念,理清创建思路,优化创建措施,顺利争创广东省文明城市、成功打造文明城市这张名片提供借鉴。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杜坤玲,市创文办,市相关职能部门,潘州街道,山美街道,石仔岭街道,宝光街道等负责同志及上述街道的各居委(社区)书记参加了调研学习。

  两日来,调研组先后参观了江门市新会区北门社区惠民服务一条街、滨江新区棠下镇公共服务中心、蓬江区白沙街甘化社区以及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沥雄社区、里水镇河村社区等,认真了解他们就社区如何参与创建文明城市的先进工作经验。

  文明城市,是一个城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标志,是城市综合实力、文明程度和市民素质的具体体现。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是其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资本”。城市的环境美了,品位高了,形象好了,吸引力也就大了,随之而来的将是资金、技术、人才的汇集,并最终促进城市生产力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大幅提高,使生活于其中的人民受益。

  据悉,江门市在2011年成功创建成为全国文明城市,并在2014年通过复评蝉联“全国文明城市”称号;佛山市在20152月被评为“全国文明城市”。无论是江门市,还是佛山市,给调研组印象最深的不仅仅是其深厚的文化底蕴、完善的城市功能、科学的城市管理、规范的窗口服务、良好的市民素质,还有其求实求新的创建工作理念,着眼于常态、专注于常效的创建工作机制,丰富多彩、卓有成效的创建活动,令人赞叹的创建特色和亮点。

  江门市、佛山市在创建文明城市的进程中,都有一个共同点、关键点,那就是始终贯彻“创建为民,全民创建”的理念。因为创文不单是哪个人、哪个领导、哪个部门的事情,而是需要凝聚合力,需要广大市民、广大志愿者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共同参与到创建中来。文明城市共建共享,只有共建才能共享。

  杜坤玲要求,各职能部门、各居委(社区)要严格按照创建省文明城市的标准,全面审视我市的创文工作,要做到对照先进,正视差距。要突出创建特色,把大力弘扬“好心高凉”精神作为创文工作的着力点,走差异化的创建之路,强化创建的主动性、有效性和导向性,打造高州品牌。同时,要遵循科学发展的原则,最大限度地整合各方面资源,充分发挥各级各方面智慧和力量,激发全社会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热情,积极争创广东省文明城市            (巫一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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