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达集团股权转让款最终流向私刻公章受益者张彩辉

来源: 茂名资讯网 | 2015-12-06 17:43:40

2014年的1月27日,哈尔滨工业大学八达集团有限公司的大股东接到一则电话,其内容是八达集团与上海泽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拟将上市公司15.69%的股权

         2014年的127日,哈尔滨工业大学八达集团有限公司的大股东接到一则电话,其内容是八达集团与上海泽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拟将上市公司15.69%的股权以3.2亿元的价格转让,要求上市公司公告。

大股东在接到这则电话时,犹如“晴天霹雳”,因为身为八达集团的大股东对此事竟然一无所知。八达集团是国有控股和参股的企业,由深圳硅银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和哈尔滨工业大学各占70%30%共同控股。协议中所提到的转让股份是八达集团持有上市公司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5.69%的股份。

经调查,这份《股份转让协议》是2014124日,八达集团与徐翔控制的上海泽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同签订的。也就是在协议签订后的第三天,才以电话形式通知八达集团大股东。

究竟是谁在股东不知情的形式下,以八达集团的名义将其所持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这件事又是怎样能“顺理成章”地达成的?

既然是协议,文件上定会有集团公章。虽然早在2013627日,八达集团董事会作出决议,暂停八达集团公章、财务章的使用,但在这期间一直由担任八达集团总经理职务的张彩辉保管集团公章。

该项交易的达成其中疑团重重,未履行国资审批程序,未经八达集团股东会、董事会审批、决定,没有八达集团法定代表人的签字,也没有经办人签名,只有加盖了八达集团公章。上海证券交易所不予公告,也证实了该项交易的不合法性。

要想知道谁是“幕后指使”,就要看谁是“最大的受益者”。紧盯这笔股权转让款的流向是一个不错的线索。

按照协议,理论上这笔款项应该转到徐翔所控制的上海泽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名下,结果在《执行裁定书》做出的执行日期前仍未转入该公司,令人惊讶的是流向了八达集团总经理张彩辉所控制的北京浩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名下。这一举动揭开了整件交易隐藏的所有谜团。

经过最终调查证实:张彩辉利用担任八达集团总经理职务管理公章之便利,私刻集团大股东公章与徐翔达成股权转让协议,加盖集团公章。虽不具备合法性,但是得到了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拟强制下达裁定书的“鼎力支持”,其中还逾越了只能执行拍卖价值为1.8亿元的股票执行标,却执行了价值为3.2亿元的财产。

八达集团所持上市公司哈工大首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15.69%股份,先前有企业愿意5亿的价格够买,而张彩辉却以3.2亿的低价转到自己所控制公司名下,其明显意图已经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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