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翔科技执行电动轮椅ENISOX验证

来源: | 2019-04-09 00:00:00

博翔科技主要是执行电动轮椅/电动代步车EN 12184、ISO7176-X验证及风险评估/软件确效/可用性评估文件辅导,并完成美国FDA 510K投件服务,且已通过TUV NORD/美国 MET认可实验室,

博翔科技主要是执行电动轮椅/电动代步车EN 12184、ISO7176-X验证及风险评估/软件确效/可用性评估文件辅导,并完成美国FDA 510K投件服务,且已通过TUV NORD/美国 MET认可实验室,目前已服务过台湾电动轮椅/电动代步车大厂,相关服务数据如下:


EN 12184相关介绍

欧盟的电动轮椅/电动代步车标准在1999年发布之EN 12184与在2004年发布之prEN 12184及在2014年12月所发行之EN 12184的三个版本中,2004及2014版本内容较为相近,但相对于1999年的内容变动很多。这三次标准皆由CEN/TC 293技术委员会(Technical aids for disabled persons)所编制。此技术委员会专注于残障人士使用的辅助装置标准的发展,其中包括步行辅助器具、手动/电动轮椅、电动代步车、病人移位吊床、可调整式病床、沟通辅助设备、义肢及整形等相关标准。2014年编制的版本相对于1999年所制定的版本增加了测试报告的章节,本文主要针对2014年及1999年发布之EN 12184做比较与介绍。

EN 12184:2014除了增加第11节的测试报告以及部分附录的更动之外,在主要的章节架构上大致相同,但内容却作了很大的变动。两个版本标准都指出电动轮椅最大速度不超过15 km/hr。EN 12184(2014)更针对电动轮椅的多元发展,将其应用于具有使用于推进的外加动力配件的手动轮椅、电动轮椅、3或4轮的电动代步车以及电动轮椅和电动代步车的充电器。内文中对于EN 12182的标准引用已从prEN 12182更换成EN 12182:1999。且除了增加部份相对应引用的标准外,并更新为最新的版本或加注其年份。然其最重要的部份,EN 12184:1999中限制不超过100公斤的最大使用者重量的条件也加以修正。EN 12184:2014在附录的地方明确指出,在150公斤及125公斤如何去增加额外的重量,以满足其需求。且针对150公斤及125公斤之测试假人的上躯干之大腿及背板之尺寸也重新定义,在背板的部份,由原先240mm长度增加为280mm的长度;而在大腿板部份,150公斤之大腿板较原先100公斤大腿板增加40mm的宽度,125公斤之大腿板较原先100公斤大腿板增加20mm的宽度。

适用范围

EN 12184(2014)电动轮椅及电动代步车的分类,仍延续EN 12184:1999分类,电动轮椅能满足Class A、Class B、Class C三个类别的其中一种或一种以上的组合。其中,Class A为小型、机动型轮椅,不需要行进于户外或通过障碍物;Class B为足够小型的机动轮椅,使用于某些户内环境,且能够行进于某些户外或通过障碍物;Class C通常为大尺寸轮椅,不必要为户内使用,但能够行进远距离及户外或通过障碍物。

通用性要求的部分主要是依循EN 12182:1999,但EN 12184:2014中的风险管理需满足EN ISO 14971:2014,并依其实施测试。另外增加了电子编程系统及人体工程学项目。

博翔科技全新官网:www.protect-saf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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